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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新加坡法轮大法佛学会发言人-王宇一博士    | 节目反馈 推荐给朋友 | 节目长度:14分40秒
2004年的4月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接到警方的通知,两人受到其中一人8项控状,另一人7项控状的起诉。这些控状的罪名分为三类。其中一个是关于在新加坡的旅游景点炼功、分发传单和光碟,另一是分发和邮寄没有经过审批的光碟。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是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王宇一博士说(录音)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曾经为光碟申请过准证,但是所有设计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影片包括天安门自焚真相的影片均未获得准证,只有正面介绍法轮功的影片才可获得。据悉在新加坡的市场上黄色光碟随处可见。那么警方通常抄查的范围是什么呢(录音) 另外在新加坡的许多公园均有法轮功的炼功点,唯独在新加坡最繁华的旅游景点的滨海公园炼功的学员被起诉(录音) 王宇一博士介绍说: 在新加坡的所以公园每天早晚到处可以看到练俞加、太极、跳舞的人群。均不用审批。那么滨海公园的独到之处,也为警方执法方面带来法律上的不同判别(录音) 那么发生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的事件为什么等到15个月后即2004年5月才指控她们。王宇一博士谈到了在那期间中共与新加坡的互动情况。(录音) 对于新加坡的媒体,王宇一博士用华人的联合早报的例子,揭示了中共对海外媒体的渗透及对当地民众带来的影响和偏见。(录音) 当新加坡政府把中国看成非常重要的经济贸易夥伴时,那么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是否迫于中共的压力呢还是政府本身对政权有自己的策略。(录音) 普遍认为新加坡是民主、法制的国家。通过法轮功的案件,我们看到了它与西方民主国家的不同。林宝华先生曾在题为新加坡迎合中共迫害法轮功一文中提到: 新加坡实际上是一个独裁国家,但是假装成民主法制国家,它有选举,也有法制,但是完全是受政府操控的,其实只是一种表面的包装而已。王宇一博士也提到,对于民主的认同新加坡也只能与中国相比较(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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